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致李沧区居民的一封信
全区居民朋友们:
一、筑牢防火意识。森林火灾95%以上是人为因素所致,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关键是防住人的不安全行为,筑牢防火意识,人人参与森林防火。
二、严守法律法规。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我区森林高火险期。请自觉遵守青岛市封山禁火有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切实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三、严管生产用火。防火期内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请勿在林缘开展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林内林缘施工作业禁止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观念,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等祭祀用火陈旧习俗,通过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缅怀亲人。
五、切实遵纪守法。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依照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来源:李沧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