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做好送温暖活动前期准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策划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送温暖活动是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提高对送温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送温暖活动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方案,明确措施,集中各级力量开展送温暖活动。
二、严守规定,全面落实送温暖资金使用对象
根据《山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19〕4号)及青岛工会帮扶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在档的困难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上学、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在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岗位服务一线,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含农民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
三、拓宽渠道,积极落实送温暖活动专项资金
各级工会要根据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走访慰问对象,拟定送温暖活动计划,将送温暖资金纳入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切实保证经费投入。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行政支持,探索与慈善组织合作方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送温暖活动。同时,填写《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情况及2022年送温暖计划表》,于12月15日前报到市总工会。
四、有关要求
1.根据省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行动方案》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走访”活动方案》要求,元旦、春节送温暖重点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各单位要通过实地走访,切实了解新就业形态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突出了解符合送温暖慰问对象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情况,扎实开展困难群体帮扶救助、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制定送温暖计划表。
2.市总将根据各单位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开展情况和2022年开展送温暖活动计划,尤其是符合送温暖慰问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情况,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送温暖专项资金补助。
附件: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情况及2022年送温暖活动计划表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6日
(联系人:杨忠召,83092826,邮箱:szbzb@163.com)
附件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情况
及2022年送温暖活动计划表
填报单位:
2021年送温暖活动情况 | ||||
送温暖慰问人数 | 送温暖资金数 | |||
市总拨付送温暖资金 | 本级工会经费列支 | |||
争取行政拨付资金 | 其他途径筹集资金 | |||
2022年送温暖计划 | ||||
单位职工总数 | 拟送温暖慰问人数 | |||
所需送温暖资金 | 争取行政拨付资金 | |||
本级工会经费列支 | 其他途径筹集资金 | |||
符合送温暖慰问的新就业形态职工人数 | ||||
送温暖对象主要属于哪种情况 | ①在档困难职工;②不在档但因生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③艰苦行业一线或节日坚守一线;④因公致残或牺牲职工家属;⑤组织需要异地工作;⑥先进职工和模范人物 |
联系人: 联系电话: